青年基本法 第7條 法規:青年基本法 類別:行政 › 教育部 › 青年發展目 第7條 政府應採取具體措施,保障青年享有未來社會及環境之永續。政府推動社會發展,應建立不減損或增進青年發展之機會及福祉,共同促進性別平等、消弭貧窮之社會願景。政府應鼓勵青年推動、參與能源及環境保護等永續議題,共同實現淨零排放目標。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