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基本法 第2條 法規:青年基本法 類別:行政 › 教育部 › 青年發展目 第2條 本法所稱青年,指十八歲以上三十五歲以下之國民;其他法令就青年年齡之範圍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本條定義的名詞 青年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