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基本法 第6條 法規:青年基本法 類別:行政 › 教育部 › 青年發展目 第6條 國家於制定政策、法規及計畫時,應鼓勵青年充分參與,建立青年公平參與機制,保障青年參與之權利。各級政府於遴聘青年參與時,應考量其代表性、背景多元性及區域平衡,並規劃民主多元參與方式及提供充分支持。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