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基本法 第5條 法規:青年基本法 類別:行政 › 教育部 › 青年發展目 第5條 直轄市、縣(市)政府應落實下列涉及青年事務之事項:一、直轄市、縣(市)青年發展政策、自治法規與計畫之規劃、制(訂)定、宣導及執行。二、全國性青年發展政策、法規及計畫之執行。三、直轄市、縣(市)青年發展相關經費之分配及補助。四、其他直轄市、縣(市)青年發展事項之策劃及督導。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