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保相關人員違法事件調查處理辦法 第35條 法規:教保相關人員違法事件調查處理辦法 類別:行政 › 教育部 › 國民及學前教育目 第五章 附則 第35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於學校調查處理教保相關人員違法事件時,應對學校提供諮詢服務、輔導協助、適法監督或予糾正。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