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保相關人員違法事件調查處理辦法 第36條 法規:教保相關人員違法事件調查處理辦法 類別:行政 › 教育部 › 國民及學前教育目 第五章 附則 第36條 本辦法修正施行前,已受理之案件尚未終結者,及修正施行前已發生而於修正施行後受理者,均依修正施行後之規定終結之。但已進行之程序,其效力不受影響。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