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基金補助每一協助安置學校最高以新臺幣二千萬元為限。
但情形特殊,經管理會審查通過,中央主管機關核定者,不在此限。
本基金墊付學校維持正常運作所需費用,不得超過該校最近一次決算數。
但情形特殊,經管理會審查通過,中央主管機關核定者,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