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條例 第10條 法規: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條例 類別:行政 › 教育部 › 高等教育目 第10條 專案輔導學校應確實維護學生受教權益;學校主管機關應辦理維護學生受教權益檢核,並得視情況協調其他學校協助其開班授課。專案輔導學校不得強迫學生轉學;學生有轉學意願者,學校應協助學生辦理轉學事宜。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