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老申請人徵詢重建計畫範圍內國有房地參與危老重建,應依下列各款條件辦理:
一、危老基地無危老條例第五條之一第一項第二款及第三款規定情形。
二、危老申請人應取得危老基地內全體私有土地及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之同意。
三、以前款同意文件所載之預定起造人為危老申請人,如預定起造人二人以上,且以其中一人為代表申請時,應檢附其餘預定起造人同意文件。
國有房地參與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作業辦法 第4條
第4條
第4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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