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房地參與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作業辦法 第6條 法規:國有房地參與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作業辦法 類別:行政 › 財政部 › 國有財產目 第6條 管理機關或執行機關得委由專業或技術服務廠商(含團體或機構)就危老重建申請案提供專業或技術性之協助。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