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關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 第22條 法規:報關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財政部 › 關務目 第22條 報關業應參酌執行業務現況、社會輿情、技術發展、法令修正等因素,檢視本計畫合宜性,必要時應予修正。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