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有償取得公共服務政策評估作業辦法 第3條 法規:政府有償取得公共服務政策評估作業辦法 類別:行政 › 財政部 › 推動促參目 第3條 評估機關辦理政策評估,應於擇定評估標的後,擬具政策評估報告,召開專家會議審核,並依下列程序辦理:一、定性評估:確認評估標的具必要性、優先性及迫切性。二、定量評估:就定性評估審核通過之評估標的,確認依本法辦理較政府自行興建、營運更具效益。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