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軍事法院勤務法庭軍人權益事件審理細則 第6條 法規:高等軍事法院勤務法庭軍人權益事件審理細則 類別:行政 › 國防部 › 軍法目 第6條 本法第七十二條所定其他原因致員額不足,指合議庭由高等軍事法院及其分院所屬軍事審判官互為調充後,仍有員額不足之情形。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