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軍事法院勤務法庭軍人權益事件審理細則 第4條 法規:高等軍事法院勤務法庭軍人權益事件審理細則 類別:行政 › 國防部 › 軍法目 第4條 軍事審判官依法獨立審判,不受任何干涉。勤務法庭應妥速審理,依法認定事實,並確保程序之公正適切,維護當事人之權利或法律上利益。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