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軍事博物館籌備處辦事細則 第4條 法規:國家軍事博物館籌備處辦事細則 類別:行政 › 國防部 › 組織目 第4條 研究教育組掌理事項如下:一、國家軍事博物館研究發展方向、常設展與特展內容之研究、規劃及執行;國家軍事相關展示之施作監督及驗收。二、典藏作業之規劃及執行;庫房櫃體與文物上架施作之監督及驗收。三、國家軍事主題相關之學術研究、館際合作策展、館務交流之規劃及執行;國際相關組織及活動之參與。四、公共服務、志工招募、導覽培訓與教育推廣之規劃及執行。五、其他有關研究教育事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