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住民基本法 第4條 法規:新住民基本法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移民目 第4條 內政部應設置新住民事務專責中央三級行政機關,以統籌規劃、研究、諮詢、協調、推動、促進新住民就學、就業、培力、關懷協助及多元服務之相關事宜。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