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販運被害人及疑似人口販運被害人協助辦法 第2條 法規:人口販運被害人及疑似人口販運被害人協助辦法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移民目 第2條 本辦法適用對象為疑似人口販運被害人(以下簡稱疑似被害人)及經司法警察機關(單位)依本法鑑別為人口販運被害人(以下簡稱被害人)。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