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監督人及保安檢查員訓練專業機構申請登錄收費標準 第2條 法規:保安監督人及保安檢查員訓練專業機構申請登錄收費標準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消防目 第2條 申請保安監督人或保安檢查員訓練專業機構登錄者,應繳納下列規費。申請新增或變更訓練場地者,亦同:一、書面審查費:新臺幣二千七百元。二、實地審查費:新臺幣一千元。申請延展登錄者應繳納前項第一款費用。第一項申請經中央主管機關書面審查後駁回,或於實地審查前撤回者,退還實地審查費。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