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監督人及保安檢查員訓練專業機構申請登錄收費標準

條文數:
5 條
修正日期:
2024-03-15
本標準依規費法第十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
申請保安監督人或保安檢查員訓練專業機構登錄者,應繳納下列規費。
申請新增或變更訓練場地者,亦同:
一、書面審查費:新臺幣二千七百元。
二、實地審查費:新臺幣一千元。
申請延展登錄者應繳納前項第一款費用。
第一項申請經中央主管機關書面審查後駁回,或於實地審查前撤回者,退還實地審查費。
申請核發、換發或補發登錄證書者,應繳納證書費,每張新臺幣六百元。
前項申請,經撤回或駁回者,退還證書費。
申請換發登錄證書,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免繳納證書費:
一、因中央主管機關變更登錄證書格式。
二、行政區域調整或門牌改編,致機構地址變更。
三、因法律變更或公務需要。
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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