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對中產以下自用住宅貸款戶支持辦法 第8條 法規:內政部對中產以下自用住宅貸款戶支持辦法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國土管理目 第8條 金融機構受理支持金申請後,應核轉執行機關審核。前項申請案應備文件及資料有須補正者,由執行機關通知借款人限期補正,屆期未補正或與第四條所定條件不符者,執行機關應予駁回。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