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對中產以下自用住宅貸款戶支持辦法 第9條 法規:內政部對中產以下自用住宅貸款戶支持辦法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國土管理目 第9條 執行機關經審核借款人符合第四條所定條件及第七條第二項申請相關規定者,一次發給新臺幣三萬元支持金,並由金融機構直接存入該借款人繳納貸款本息之帳戶或其他方式辦理。前項支持金不影響借款人接受政府其他住宅、生活補貼、補助或津貼等協助措施之權利。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