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者死亡後,其賠償金之申請,除配偶外,依下列順序定之:
一、直系血親卑親屬。
二、父母。
三、兄弟姊妹。
四、祖父母。
前項第一款所定直系血親卑親屬申請賠償金者,以被害者之最近親等之直系血親卑親屬為先。
如有於申請前死亡者,由其最近親等直系血親卑親屬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