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安全會議及所屬機關聘僱人員給假辦法 第1條 法規:國家安全會議及所屬機關聘僱人員給假辦法 類別:總統 › 國家安全會議 › 組織目 第1條 本辦法依公務員服務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十三條第四項規定訂定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