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台灣法律知識通
EN
首頁
法規分類
常見問題
名詞解釋
部落格
熱門法規
進階查詢
我的收藏
搜尋
進階查詢
熱門:
安非他命
偷竊
遺產
中華民國刑法
竊盜
性騷擾
首頁
法規分類
監察
審計部
審計目
審計處室審核會議議事規則
第15條
審計處室審核會議議事規則 第15條
法規:
審計處室審核會議議事規則
類別:
監察 › 審計部 › 審計目
第15條
本規則自
發布
日施行。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
上一條
第14條
審核會議出列席及紀錄人員對於會議之內容,應恪遵公務員服務法第四條之規定,對外嚴守…
下一條
已是最後一條
其他條文
全文
第9條
提出審核會議議案應具備左列各要項:一、案由:以簡明為主。二、案情經過:以敘述事實為主,有參證其原文或證件必要者,列為附件…
第10條
審核會議議案及報告案,於開會前三日以書面提出,並於開會前一日繕印分送出席或有關列席人員。如有緊急案件,得臨時提出之。涉及…
第11條
審核會議紀錄除秘密部分得另行紀錄外,應載明左列事項:一、會議次數。二、會議時間。三、會議地點。四、主席、出席、列席及紀錄…
第12條
審核會議議案,經討論不能在本次會議決定時,得先行交付審查,其審查意見,應再提出會議討論決定。審查人由主席指定,並以其中一…
第13條
審核會議決議案件,應由主管單位依照辦理。處長、室主任如認為不能執行時,得交覆議。
第14條
審核會議出列席及紀錄人員對於會議之內容,應恪遵公務員服務法第四條之規定,對外嚴守秘密。
本站資料整理自全國法規資料庫,可能未即時反映最新修正,正式條文請以
全國法規資料庫
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