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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審計法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監察 >> 審計部 >> 審計目

法規章節: 第10條

審計人員依本法第十六條規定執行提取時,應製作筆錄,記明提取物之種類件數,並出具收據交物之所有人或其關係人收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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