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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審計法

法規類別: 監察 >> 審計部 >> 審計目

法規章節: 第2條

審計職權如左:一監督預算之執行。
二核定收支命令。
三審核財務收支,審定決算。
四稽察財物及財政上之不法或不忠於職務之行為。
五考核財務效能。
六核定財務責任。
七其他依法律應行辦理之審計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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