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會議規則 第31條 法規:監察院會議規則 類別:監察 › 院本部 › 監察目 第31條 本院會議紀錄於下次會議時宣讀之,如有錯誤或遺漏時,經本院會議之決定更正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