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法 第24條 法規:監察法 類別:監察 › 院本部 › 監察目 相關法規 監察法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四章 糾正 第24條 監察院於調查行政院及其所屬各級機關之工作及設施後,經各有關委員會之審查及決議,得由監察院提出糾正案,移送行政院或有關部會,促其注意改善。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