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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監察法

法規類別: 監察 >> 院本部 >> 監察目

法規章節: 第13條

監察院人員對於彈劾案在未經審查決定確定前,不得對外宣洩。
監察院於彈劾案審查決定確定後,應公布之。
其涉及國防、外交或其他法律規定應秘密之案件,應隱去其應秘密之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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