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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監察法

法規類別: 監察 >> 院本部 >> 監察目

法規章節: 第1條

監察院依憲法及憲法增修條文之規定,行使彈劾、糾舉及審計權,並提出糾正案,除審計權之行使另有規定外,悉依本法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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