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委員行署置主任秘書一人,簡任。
秘書一人,科長二人,調查專員二人至四人,均薦任。
科員四人至六人,調查員二人至四人,助理員四人至六人,均委任。
並得酌用雇員六人至十二人。
監察院監察委員行署組織條例 第9條
本法規已於 2023-05-03 廢止,以下為廢止前的條文,僅供參考。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第9條
本法規已於 2023-05-03 廢止,以下為廢止前的條文,僅供參考。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第9條
本站資料整理自全國法規資料庫,可能未即時反映最新修正,正式條文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