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處務規程 第20條 法規:監察院處務規程 類別:監察 › 院本部 › 組織目 第三章 分層負責 第20條 本院處理事務,實施分層負責制度,逐層授權決定,分層負責要點及明細表,另定之。各級主管人員於已授權之事項,得逕行決定或代行。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