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行政中立訓練辦法 第8條 法規:公務人員行政中立訓練辦法 類別:考試 ›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 培訓目 第8條 本訓練講座,應具備行政中立相關課程之素養,授課時並不得違反行政中立精神。前項講座由保訓會薦介,作為各機關(構)學校辦理本訓練優先遴聘之參考。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