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教人員保險準備金管理及運用辦法 第3條 法規:公教人員保險準備金管理及運用辦法 類別:考試 › 銓敘部 › 保險目 第一章 總則 第3條 本準備金之來源如下:一、保險財務收支之結餘款。二、本準備金運用之收益。三、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定之收入。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