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施行細則 第10條 法規: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施行細則 類別:考試 › 銓敘部 › 退休目 相關法規 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母法 第10條 本條例第十二條第二項第一款所稱於執行職務時,發生意外危險事故、遭受暴力事件或罹患疾病,以致傷病,指於執行職務時,有下列情形之一,以致傷病:一、發生突發性之意外危險。二、遭受外來之暴力。三、遭受感染,引發疾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