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公務人員經懲戒法院判決減少退休(職、伍)金懲戒處分確定者,或依本法第七十九條第一項第二款至第四款規定,按應扣減比率減少退休金者,其遺族領取之遺屬一次金或遺屬年金,應按相同扣減比率計給。
本法第七十九條第一項人員受緩刑宣告而於緩刑期間亡故者,其遺族領取遺屬一次金或遺屬年金,按未扣減比率計給。
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施行細則 第55條
第二章 退休及資遣 › 第四節 遺屬一次金及遺屬年金申請與領受
第55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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