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服務法 第11條 法規:公務員服務法 類別:考試 › 銓敘部 › 人事管理目 第11條 公務員未經機關(構)同意,不得擅離職守;其出差者,亦同。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