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 第8條 法規: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 類別:考試 › 銓敘部 › 人事管理目 相關法規 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8條 公務人員不得利用職務上之權力、機會或方法,為政黨、其他政治團體或擬參選人要求、期約或收受金錢、物品或其他利益之捐助;亦不得阻止或妨礙他人為特定政黨、其他政治團體或擬參選人依法募款之活動。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