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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人事管理條例

法規類別: 考試 >> 銓敘部 >> 人事管理目

法規章節: 第3條

總統府所屬各機關;各部、會、處、局、署所屬各機關;各省(市)政府廳處、局;各縣(市)政府;各鄉(鎮、市、區)公所等,設人事室或置人事管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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