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考績法施行細則 第10條 法規:公務人員考績法施行細則 類別:考試 › 銓敘部 › 考績目 相關法規 公務人員考績法母法 第10條 受撤職、休職、降級、減俸或記過之懲戒處分人員,在不得晉敘期間考列乙等以上者,不能取得升等任用資格。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