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事人員人事條例施行細則 第10條 法規:醫事人員人事條例施行細則 類別:考試 › 銓敘部 › 任用目 相關法規 醫事人員人事條例母法 第10條 本細則自本條例施行之日施行。本細則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七月三十一日修正之條文,自九十五年八月一日施行。本細則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六月二十六日修正之條文,除第三條第二款第一目及第四條第二款第一目關於專業訓練之修習時數及學分採計年限事項,自一百零八年八月一日施行外,自發布日施行。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