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轉任公務人員條例 第7條 法規: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轉任公務人員條例 類別:考試 › 銓敘部 › 任用目 相關法規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轉任公務人員條例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7條 轉任人員自前條規定任用職等之最低俸級起敘。但前條第一項第一款先以委任第五職等任用者,敘委任第五職等本俸五級。轉任人員俸級之提敘,適用公務人員俸給法規之規定。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