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務人員升任甄審委員會組織規程 第3條 法規:關務人員升任甄審委員會組織規程 類別:考試 › 銓敘部 › 組織目 第3條 本會置主任委員一人,由關務署副署長任之,委員由銓敍部、財政部代表各一人、各關副關務長、人事室主任與關務署一級單位主管、關務署及各關職員各推選代表一人擔任之。本會辦事人員,由關務署人事單位派員兼任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