銓敘部組織法 第7-1條 法規:銓敘部組織法 類別:考試 › 銓敘部 › 組織目 第7-1條 地方公務人員銓敘司掌理左列事項:一、關於臺灣省各縣市公務人員任免、陞降、遷調及轉調之銓敘審定事項。二、關於臺灣省各縣市公務人員敘級及敘俸之銓敘審定事項。三、關於臺灣省各縣市公務人員考績、考成、考核及其他成績之銓敘審定事項。四、關於臺灣省各縣市公務人員退休及撫卹之審核事項。五、關於掌理業務有關其他事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