銓敘部人事制度研究改進委員會組織規程 第3條 法規:銓敘部人事制度研究改進委員會組織規程 類別:考試 › 銓敘部 › 組織目 第3條 本會置委員十五人至二十一人,由部長聘請有關學者專家擔任,聘期為二年,期滿得續聘。本會置召集人及副召集人各一人,由部長就委員中聘請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