銓敘部人事制度研究改進委員會組織規程 第2條
本法規已於 2021-07-27 廢止,以下為廢止前的條文,僅供參考。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第2條
本會以全國公務人員之任免、銓敘、考績、級俸、陞遷、保障、褒獎、撫卹退休、保險、各機關人事管理,及其他有關人事制度、法規、政策之綜合研究改進等事項為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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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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