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醫師牙醫師中醫師藥師考試分階段考試規則 第9條 法規: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醫師牙醫師中醫師藥師考試分階段考試規則 類別:考試 › 考選部 ›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目 第9條 本考試第一階段考試、第二階段考試及格標準,均以考試總成績滿六十分為及格。本考試第一階段考試、第二階段考試總成績之計算,均以各應試科目成績平均計算之。第一項第一階段考試、第二階段考試應試科目有一科成績為零分者,不予錄取。缺考之科目,以零分計算。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