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專利師考試規則 第5條 法規: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專利師考試規則 類別:考試 › 考選部 ›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目 第5條 中華民國國民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得應本考試:一、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專科以上學校理、工、醫、農、生命科學、生物科技、智慧財產權、設計、法律、資訊、管理、商學等相關學院、科、系、組、所、學程畢業,領有畢業證書。二、普通考試技術類科考試及格,並曾任有關職務滿四年,有證明文件。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