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國民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得應本考試第一階段考試:
一、於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專科以上學校土木工程、營建工程科、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領有畢業證書。
二、於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領有畢業證書,曾修習附表一所列大地工程相關領域課程,有證明文件。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大地工程技師考試分階段考試規則 第5條
第5條
第5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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