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 第2條 法規: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 類別:考試 › 考選部 ›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目 相關法規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2條 本法所稱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係指具備經由現代教育或訓練之培養過程獲得特殊學識或技能,且其所從事之業務,與公共利益或人民之生命、身心健康、財產等權利有密切關係,並依法律應經考試及格領有證書之人員;其考試種類,由考選部報請考試院定之。前項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種類之認定基準、認定程序、認定成員組成等有關事項之辦法,由考選部報請考試院定之。 本條定義的名詞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